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襄陽市區職工社保基數及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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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2017-07-18
注:1、個人基數以員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為基礎,十舍五入保留至十元位,但不得高于2015年度襄陽市社平月工資3560元的300%,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數不得低于社平工資的60%,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基數按社平工資3790計算,醫療險基數按社平工資的95%。 2、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,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.2%、0.4%、0.7%、0.9%、1.1%、1.3%、1.6%、1.9%左右,平均0.75%。襄陽市對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工傷保險費率按0.7%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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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保待遇: | |||||||||||||||
1、住院待遇:繳費滿6個月后方可享受統籌金支付待遇,實行參保年限與享受待遇掛鉤的辦法。即:第一年住院報銷最高支付限額(含大病醫療費用救助保險)為1萬元,第二年為5萬元,第三年享受正常參保職工最高支付限額同等待遇42萬元。 | |||||||||||||||
2、門診待遇:醫保卡賬戶返還標準按繳費工資和年齡段進行劃入(只參加住院醫療的人員沒有醫保卡)。 | |||||||||||||||
以繳費工資為3600元為例: | |||||||||||||||
(1)45歲以下:3600元&3.2% = 115.2元/月 | |||||||||||||||
(2)45歲以上:3600元&3.8% = 136.8元/月 | |||||||||||||||
(3)退休職工:3600元&4.0% = 144元/月 |